亏大!企业报税逾期 多缴10%滞报金

因应新冠肺炎疫情,为减少群聚感染风险财政部全面延长今年报税期限至6月30日,为我国史上头一遭。但国税局12日提醒,如果企业没在期限内申报营所税,必须多缴10%税额的「滞报金」,而且无法享有盈亏互抵的租税优惠

为鼓励企业永续经营、挹注新创能量,我国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可将前十年亏损当成抵减额度使用,因为不少企业创业初期须投入大量资金,考虑到初期亏损严重,我国设置盈亏互抵方式、减轻企业负担。

但企业如果要适用盈亏互抵优惠,公司会计帐册须符合商业会计法规范,亏损及营收要使用蓝色申报书或经会计师查核签证,而且公司要在报税期限如期申报完成、才能适用优惠。

官员表示,如果企业未依照报税期限申报,而是在15日内补报就要加征10%滞报金。以今年来说,报税期限为6月30日,如果企业在7月15日前补报,除了一般营所税外还要缴滞报金(最高为3万元)。

企业若拖到申报期限15日后,以今年来说、即为7月16日后,企业除本税外还要再多课20%「怠报金」,最高为9万元。

官员强调,如果企业逾期申报,不仅无法享有盈亏互抵的租税优惠,如果另有短漏报情况,国税局可依照申报不实规定,裁处企业补税金额三倍以下的罚锾。

举例来说,曾有A公司2018年全年所得额300万元、可列报扣除以前年度亏损100万元,等于课税所得额200万元,一般来说,A只要缴40万元营所税(200万×20%)。

但当时A的会计人员因疏失导致逾期30天才申报,国税局认定A无法适用盈亏互抵租税优惠,营所税额提高到60万元(300万×20%),A还须补缴20万元税款与20%怠报金。官员指出,原本依计算,怠报金12万元(60万元×20%)、但已达法定上限,最后裁处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