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缴营业税 2/10前要缴税

财政部高雄国税局表示,营业税按季开征109年第四季和按月开征110年1月查定课征营业税案件,缴纳期间为110年2月1日至2月10日。

国税局提供便捷的多元缴税管道,包括以现金至代收税款金融机构(邮局不代收)或便利商店(限税额3万元以下)缴纳、使用晶片金融卡线上缴税、自动柜员机(ATM)转帐缴税、使用信用卡透过电话语音网际网路缴税、活期储蓄存款帐户转帐缴税、以营利事业在邮局或金融机构开立之帐户填写「委托转帐代缴各项税款约定书」申请约定转帐缴税。

高雄国税局表示,自109年9月16日起,便利商店代收税款由2万元提高为3万元,另以信用卡缴纳税款不限纳税义务人或营利事业负责人本人名义持有信用卡,官员呼吁,业者若收到核定税额缴款书时,应尽快在期限内缴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