躲不掉 非法日租套房 仍要缴交营业税

▲日租套房禁止。(图/观旅局提供)

记者吴静君台北报导

近期台湾观光业有回暖的情形,有许多旅客为了节省经费,选择民宿或者是AirBnb等日租套房。财政部表示,个人透过订房网或者日租套房网等,将空置房间出租,若每个月销售额已经达营业税起征或符合一定的要件,不论是否合法,都要办理税籍登记,课征营业税。

根据交通部观光局至今年10月之统计,我国民宿业者共计有8,962家,其中8,324家为合法登记,638家未合法,整体房间数为37,792间。其中以花莲县的1,823家、宜兰县1474家、台东县1,262家依序为最多民宿的前三名县市

民宿业蓬勃发展,更多的外国人选择日租套房,财政部官员指出,个人出租自有建物或承租他人建物再出租给第三人,若符合客房数在5间以下、客房总面积不超过150平方公尺以下(约45坪)以及自行经营、不聘用员工等三条件,就可免办税籍登记。

但是,财政部强调,若符合设有固定营业场所,含设置有形的营业场所或设置网站;具备「营业牌号」,不论是否已依法办理登记;雇用人员协助处理房屋出租事宜等,就要依规定办理营业登记、缴纳营业税。若不没有合前述情形,则按租赁所得课综所税。

无论是否为合法登记,因税务核实课税原则,因此只要每月销售额达4万元,就必须报缴营业税,未达门槛也须并入个人综所税申报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