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了没?仅6成民众育婴留停续保

劳保局长五湖23日表示,根据统计去年申请留停津贴约6万人,但截至今年7月育婴留停续保仅3万8,296件。(图/资料照片)

记者林洁玲台北报导

已经申请育婴津贴的保险人,是否已一并办理劳(就)保续保手续了呢?劳保局局长罗五湖今(23)日表示,根据统计去年申请留停津贴约6万人,但截至今年7月育婴留停续保仅3万8,296件,明显不足。劳保局也提醒只要在原单位任职满1年以上,即可在育婴假期间,继续参加劳工保险普通事故保险及就业保险。

为了减轻雇主及被保险人负担,育婴留职停薪续保期间,原由雇主负担的70%保险费,不须缴纳,而是由公家单位各机关学校于年度预算人事费用下支应,同时,被保险人负担20%保险费,但由于考量育婴期间尚未有收入,因此民众可以依其意愿选择延后3年再缴纳,按月缴纳。

此外,若被保险人于续保期间两年内再度怀孕生产,就可以请领生育给付及育婴津贴,若仍于前一子女育婴津贴发给期间者,不重复发给,但劳保年资也可继续累积,保险年资增加,退休后可领的老年给付金额也随之增加。

罗五湖强调,由于被保险人申请育婴留停后必须退保,不少民众忘了续保,雇主也不会主动提醒,因此,未来将积极通知民众,只要有申请育婴津贴的民众,就会同时通知被保险人与雇主,且部分保费由政府来负担。

劳保局进一步说,办理继续加保的手续非常简便,只要投保单位为员工填写「劳工保险被保险人育婴留职停薪继续投保申请书」,并检附子女出生证明(或户籍资料)向劳保局提出申请,保险费缴款单会依申请书上所写的「缴款单寄送地址」按月寄给被保险人(未填写者则寄送至被保险人户籍地址),按月持单缴纳,如选择递延缴纳者,将在递延的缴款期限届满时,寄到被保险人户籍地址。

此外,若被保险人提前复职,也可请投保单位填写通知书寄(送)劳保局,若被保险人于育婴留职停薪期间终止劳动契约,或留职停薪期限届满未复职工作而离职,则请为其办理退保。另外,任职未满一年的被保险人,并不符合续保规定,投保单位应先申报其退保,待复职时,再办理加保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