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赠与潮涌现 房仲:年后赠与缴税多14倍

▲房市示意图。(图/记者林信男摄)

记者徐珍翔台北报导

台湾房屋智库观察2008年遗赠税大幅调降后,赠与继承移转栋数已大幅走升,加上今(2016)年1月1日房地合一实价课税上路,让2015年底抢搭轻税末班车热潮涌现;去年全台赠与继承占总移转登记比例增至24.04%,有房仲业者分析民众若选在今年后赠屋,未来子女卖屋,很可能因此多缴14倍的房地合一税,「去年赠与量逆势增加,避税动作不言可喻。」

台湾房屋智库资深分析师陈炳辰表示,国内房市自2011年奢侈税上路以来,政府打房政策不断,包括选择性信用管制豪宅税、囤房税等,在打击房市交易信心之余,也彰显赠与继承等节税功能,不过,2016年房地合一实价课税所主张的居住正义,则宣告关上这扇资产传承大门,不少富爸妈赶忙提前赠与脚步,特别是房价较高区域,由于节税效益更佳,导致其房屋移转量能攀升。

观察六都2008到2015年赠与继承占全台赠与继承比,发现多数集中在北市新北市,量能各占2成左右。对此,陈炳辰分析,主要原因是双北市房价高涨,薪资却未能跟上房价上涨水平,导致年轻人买房购屋第一桶金得靠父母金援,不过,越往南走,赠与继承占比相对式微,其中,台南历年赠与继承占比甚至未达7%。

据悉,2008年台北市赠与继承占其总移转栋数比例为14.44%,2015年则提高至31.79%,足足增加17个百分点,增幅居六都之冠;至于新北市,则是从2008年的11.08%增至2015年24.92%,也走升14个百分点。

有趣的是,双北市从2008年到2015年间,买卖移转占总移转的比例走势刚好相反,其中,台北市量缩25个百分点、新北市量缩18个百分点。对此,陈炳辰分析,若透过赠与途径移转,民众不但可免除财产交易所得税,还能享有赠与免税额的减免,对于房产移转负担而言,可说是减轻不少。

陈炳辰举例假设赠与子女3,000万元的房产,房屋评定现值加上土地公告现值共800万元,民众若采「夫妻合购赠与」方式,夫妻各持一半房产,再赠与子女,由于夫妻每人每年可有220万的法定免税额,则两人共享有440万的法定免税额,赠与税计算方式是「800万元扣掉440万元,再乘上10%的遗赠税率」,等于只要缴税36万元。

须注意的是,若在2015年以房屋评定现值加上土地公告现值共800万元,赠与子女3,000万元的房产,两年后子女同样以3,000万出售,可免适用房地合一实价课税,财产交易所得税(所谓旧制)约在26万到230万元(因个人适用所得税率5%至45%而异)之间。

不过,若民众等到2016年才赠与该笔房产,即使子女等到2年后才卖屋,也将因为适用房地合一实价课税,须缴税款很可能达400万元之多,换句话说,两者税差最高可达14倍左右,陈炳辰说:「在此情况下,即使整体房市弱化,自然也会让2015年赠与继承数量异军突起,其中的避税动作不言可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