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赠与旺季到 一招最省税

赠与土地缴纳的土增税及赠与房屋缴纳的契税,纳税义务人为受赠人,如由受赠人缴纳,可自赠与总额中扣除,并可缴纳较少的赠与税。图/本报资料照片

赠与房地「土增税及契税」缴纳规定

时序进入11月尾声,父母运用「赠与年度免税额」将资产移转给子女的旺季来临,其中,不动产赠与时的「土地增值税及契税」由谁缴,赠与税差很大。因为这些税负依法可从赠与总额中扣除,以1,200万元的房子来说,若由子女缴纳,立马省下20万元税金。

「赠与税年度免税额」是指每人每年有244万元免税额度限制,每一位赠与人,自每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不论赠与给多少人,累计赠与金额合计不超过244万元,即可免征赠与税。

台北国税局表示,赠与土地缴纳的土增税及赠与房屋缴纳的契税,纳税义务人为受赠人,如由受赠人缴纳,可自赠与总额中扣除,并可缴纳较少的赠与税。如果赠与人代为缴纳,依遗赠税法第5条第1款规定,应以赠与论,并入赠与总额中计算,再依遗赠税法施行细则第19条规定,从赠与总额中扣除,相对于由受赠人缴纳,赠与人需缴较多赠与税。

举例来说,王妈妈打算赶在年底将一处房地赠与给女儿王小姐,依照该土地的公告现值及房屋评定现值计算合计为1,200万元,也就是王妈妈的赠与总额为1,200万元,应缴纳土增税200万元、契税12万元,共212万元。

若土增税及契税由王小姐自行缴纳,则赠与总额除免税额244万元外,可再扣除该税捐212万元,也就是1,200万-244万-212万=744万,并按10%计税,赠与税额为74.4万元。

若由王妈妈出资「代为缴纳」,则依遗赠税法规定,该税捐212万元也算是赠与的金钱,应以「赠与论」计入赠与总额再予同额扣除,也就是〔(1,200万+212万)-244万-212万〕=956万,按10%计算应纳赠与税为95.6万元。

若父母规划将房地赠与给子女,应留意土增税及契税由何人缴纳,计算出的赠与税大不同。

国税局强调,如果是由赠与人出资「代为缴纳」,也属于赠与行为,应以赠与论,进而使赠与金额增加,之后并入赠与总额中计算,再依规定自赠与总额中扣除,则相对于由受赠人缴纳,赠与人就需缴交较多的赠与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