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管理-把握年终赠与黄金期

又到岁末年终,不要让合法节税的机会白白溜走了。图/本报资料照片

时间过得很快,一年又将接近尾声,值此岁末年终之际,别忘了把握年底的赠与黄金期,不要让合法节税的机会白白溜走了。

饶祥浩■金融业专业财税顾问

依照现行规定,赠与税的年度免税额是244万元,如果在一个年度内,累计赠与的金额没有超过免税额,是不用缴税的,如果再搭配夫妻间赠与免税的规定,由夫妻两人各自赠与,就可以将免税的金额再扩大一倍,每年赠与488万元给子女都不用缴税。但请注意,赠与的金流一定要很清楚,千万不要因为贪图一时之便而产生税务风险。

赠与顺序不对

难逃补税与罚款

曾经有个案的情况是这样的,小孩要买房付头期款,夫妻两人原本要各自赠与244万元给小孩,但是因为先生工作忙碌,来不及汇款,所以太太直接汇了488万元给小孩,事后先生再转244万元给太太,后来国税局在查小孩买房资金来源的时候,发现了这个情况,国税局认为,从金流上来看,就是太太汇了488万元给小孩,太太对小孩的赠与金额已经超过了年度免税额,却没有申报赠与税,所以要补税加罚,至于先生之后有汇钱给太太,那是先生与太太间的资金往来,不能因此主张是先生对小孩的赠与而要求免税。

倘若夫妻两人各自赠与244万元还是不够用,此时就要把握年底的赠与黄金期,先把今年的额度用满,等到隔年的1月1日,就又有244万元的免税额度可以使用,如此便可以将赠与的金额再扩大到976万元。

此外,如果适逢子女婚嫁,还可以善用婚嫁赠与免税额,父母亲各有100万元的额度可以使用,而且赠与的财物,不限于银行存款,也可以赠与土地或房屋等其他有价值的财产,但请注意,只有父母亲才有子女婚嫁赠与免税额,爷爷跟奶奶是没有的。另外,婚嫁赠与的日期不一定要在结婚当天,只要在结婚登记日前后的六个月内都可以符合免税资格。

赠与年度免税额不能跨年累积

最后要特别提醒,赠与税的年度免税额如果当年度没使用,并不会累积到下个年度,所以不管是要帮子女准备出国留学的基金、筹备买房的头期款或是进行资产传承的规划,都应该要善用赠与税的年度免税额,把握年底的赠与黄金期,不要让合法节税的机会白白溜走了。

另外,对于子女受赠取得的资金,父母亲可以如何协助做管理呢?实务上的作法很多,例如,可以结合保险商品,将父母亲赠与给子女的资金,承做以子女为要保人及受益人,父母亲为被保险人的保单,这样的规划方式有三大好处:第一,子女的资金以保单的方式持有,比较不会随意挥霍;第二,父母亲如果有意外发生,透过保险金理赔可以为子女提供生活保障;第三,以子女为要保人及受益人的保单设计,未来的保险金理赔也不用担心会有遗产税、赠与税或是课征最低税负的问题。

或者也可以结合信托架构,例如将父母亲赠与给子女的资金,成立一个他益信托,以子女为受益人,由父母亲担任监察人,这样的规划方式有四大好处:第一,赠与给子女的资金是在父母亲的监督下,由受托银行代为管理运用,不用担心会被子女随意挥霍;第二,信托财产可以免除强制执行,具有资产保全的功能;第三,信托财产与子女的自有资金切割管理,不用担心子女未来会因为婚姻的关系而导致财产外流;第四,完全他益的信托架构,可以解决资产传承的问题,避免继承的纠纷,也不用担心未来要再缴纳遗产税。

最后,不管采行何种规划方式,都应该以合法为原则,并咨询税务专家的意见,才不会节税不成反而惹税官上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