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署修法虚拟币列公务员财产申报 故意隐匿最重罚400万

廉政署长庄荣松。(陈志贤摄)

近年来,虚拟货币成为国际洗钱工具,法务部廉政署15日表示,廉政署已研议修法,将虚拟币纳入《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应申报财产范围,依法若政府高官、民代、县市首长故意隐匿申报虚拟币,最重可罚400万元,若是故意不实申报虚拟币,最重可罚120万元。

廉政署说,针对公职人员财产申报制度之研修,依《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规定「一定金额以上之现金、存款、有价证券、珠宝、古董、字画及其他具有相当价值之财产」应予申报,所称「其他具有相当价值之财产」,指矿产权、渔业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著作权、黄金条块、黄金存折、衍生性金融商品、结构性(型)商品(包括连动债)、保险、高尔夫球及会员证、植栽等具有财产价值之权利或财物。

但由于近年虚拟通货蓬勃发展,政府考量洗钱风险已将「虚拟通货平台及交易业务事业」纳入洗钱防制范畴,有鉴于虚拟货币具有相当财产价值,廉政署近期已积极研议将虚拟货币纳入《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应申报财产范围。

依《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规定,若申报人故意隐匿申报财产,可开罚20万元至400万元,若是故意不实申报,可开罚6万元至120万元。因此若修法将虚拟货币列入申请财产范围,将比照相关罚责规定。

法务部长蔡清祥坦承,要查核公务员是否如实申报虚拟货币,有其难度,但可以从其他案件资料或证据上来作查核,不过,修法目的是为了让公务员落实诚实申报义务,而非以处罚为主要目的。

此外,廉政署表示,为了贯彻廉能政府,深化链结国际,廉政署以《国家廉政建设行动方案》为蓝图,在地化实践《联合国反贪腐公约》,携手公私部门协力推动「机关采购廉政平台」及试办「企业服务廉政平台」,同时办理「透明晶质奖」,激励廉能治理正向循环,并拟具《揭弊者保护法》草案、研修《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以完备廉政法制体系,落实透明政府理念。

其中,「机关采购廉政平台」是以金额100亿元以上的重大公共工程为主,目前平台已有中央及地方工程53案、总金额逾1兆2000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