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电视节目补助未利益回避 立委批文化部、廉政署:联手包庇

民众党立委陈琬惠3日表示,有2件合计获得文化部1125万的补助案,评审与获补助者之间疑未遵守利益回避,涉违反文化部所订定的《儿童电视节目制作补助要点》,虽然有吹哨者向文化部与廉政署检举,却都石沉大海。(黄世麒摄)

民众党立法委员陈琬惠。(陈琬惠办公室提供/杨亚璇台北传真)

2018年起文化部开办儿童电视节目补助。但民众党立法委员陈琬惠接获检举,有2件合计获得文化部1125万的补助案,评审与获补助者之间疑未遵守利益回避,涉违反文化部所订定的《儿童电视节目制作补助要点》,虽然有吹哨者向文化部与廉政署检举,却皆石沉大海。

陈琬惠指出,由姚孟超出任负责人的冉色斯动画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在2018年11月与2021年5月取得文化部儿童节目补助合计1125万,而2次获取补助的评审名单中皆有2015年起即与姚同为中国五号仓库动漫影视(青岛)有限公司董事的王世伟。

陈琬惠说,根据文化部所订定的《儿童电视节目制作补助要点》,评审审查补助案应严守利益回避,并签署切结书。然而,姚孟超与王世伟早在2015年起,同为中国五号仓库动漫影视(青岛)有限公司董事,明显有利益上的合作往来,除了涉违反《儿童电视节目制作补助要点》所要求的利益回避,更涉违反切结书中第1条第3项所要求评审与申请补助者之间3年内不得担任同公司的董事。

陈琬惠痛批,结果当吹哨者分别向文化部与廉政署检举此一未遵守利益回避情事,不仅文化部置之不理,廉政署也只以评审与受补助者利益回避规范未臻严谨,文化部已于后续订定「文化部及所属机关审查补助案件回避及保密作业要点」作为推托,根本是在联手包庇。

陈琬惠要求文化部长史哲出面说明,儿童电视节目补助案的评审涉不实切结,文化部要不要追回补助并究责?何况,早在近5年前就有吹哨者检举,文化部视而不见的原因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