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电视节目补助未利益回避? 文化部回应了
民众党立委陈琬惠3日表示,有2件合计获得文化部1125万的补助案,评审与获补助者之间疑未遵守利益回避,涉违反文化部所订定的《儿童电视节目制作补助要点》,虽然有吹哨者向文化部与廉政署检举,却都石沉大海。(黄世麒摄)
2018年起文化部开办儿童电视节目补助。但民众党立法委员陈琬惠接获检举,有2件合计获得文化部1125万的补助案,评审与获补助者之间疑未遵守利益回避,涉违反文化部所订定的《儿童电视节目制作补助要点》,对此,文化部表示,查无不法事证。
文化部表示,此案检举人于110年至112年期间,已多次向文化部、廉政署等进行检举,经文化部政风处查处,并由廉政署回复检举人,「本案查无不法事证」,评审委员于评审时亦确实遵守规定自行提出回避,并未参与相关案件评审及评分。
文化部表示,此案参与委员皆依「儿童电视节目制作补助要点」规定,签署评审切结书,确认与申请单位、个人未有雇佣、三等亲等相关情形,并于评选及审查时,严守利益回避及价值中立之原则,公正执行职务。
文化部指出,各项补助皆于网站完整揭露补助名单、补助情形及评审名单,可受社会公评。此案也经文化部政风处、廉政署完成调查,查无不法事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