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兵不满服仪被纠正强拉士官衣领 法院判赔并缓刑2年

林姓上兵拉扯安全士官衣领,士林地院依对长官施暴罪判处徒刑1年2月,缓刑2年,赔偿被害人3万,支付公库5000元。(图/本报资料照)

林姓上兵原在陆军关渡指挥部服役,去年5月担任大门卫兵时,遭陈姓安全士官纠正服装仪容,林认为长官在找麻烦,徒手拉陈的衣领,导致陈左颈部挫伤,士林地院审结,依对长官施强暴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2月,缓刑2年,赔偿陈男3万元,支付公库5000元。

林姓陆军关渡地区指挥部联合兵种营上兵步枪兵,2019年1月入伍,2021年6月已退伍,他在退伍前1个月,担任营区大门副哨,安全士官的陈姓下士,发现他服装仪容不整,要求他转身查看,他转身后即伸手拉着陈的衣领,造成衣领挫伤,涉暴行犯上。

判决指出,安全士官负责督导大门卫兵,陈对于林而言,确属于有命令权的长官,但林男却因不满长官纠正、滥行对长官施暴,不管伤势是否轻重,陈男是否追究,牵涉军纪维持,不宜轻松,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年2月。

法官审酌,林男犯后与陈男和解,愿意分期赔偿陈男3万元,但因军纪问题,不宜全然不罚,依法判处徒刑,并支付公库5000元,给予2年缓刑机会,若未赔偿则依法撤销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