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年间盗拷承德舰「130项机密资料」 士官长遭判刑1年半

承德士官长擅自拷贝国防机密文件,遭高分检判处1年6个月刑期。(图/记者宋德威摄)

实习记者罗明辉综合报导

海军 124舰队承德舰统维修士官长洪景政,遭控多次私自潜入舰上战情室,「盗拷」多项电战参数公文密件等130件机密资料个人随身碟中。高雄高分检7日宣判,依「无故取得公务电脑电磁纪录罪」,判处洪景政1年6个月刑期,全案可上诉。

检方透露,今年42岁的洪景政自1998年起开始在海军舰队指挥部124舰承德舰服役,从中士护士慢慢升至维修士官长,负责承德舰上无线电及天频系统卫星通信设备得维修、保养事宜

不过在服役期间,洪景政违反规定擅自将私人随身硬碟带上船舰,并在2003年10月7日以「维修电脑」为由,进入承德舰战情室,将舰上「安迅六号」电脑的机密文件资料拷贝到硬碟中。

检方2018年1月在洪景政住处的外接硬碟内查获大量军事资料,经过进一步调查,才发现洪景政在2003年至2017年的15年间,陆续透过同样手法,拷贝了「安迅六号」、「安迅七号」 2部电脑内多达130项国防的机密资料,其中有128项属于「国家机密亦属军事机密」、2项属于「国家机密亦属国防机密」。

尽管洪景政辩称自己习惯在维修时做备份,拷贝置随身硬碟并非为了窃取或泄露机密,不过案情曝光后,他便马上遭到撤职。检方当时也认为,洪景政已涉及「外患罪」中的收集国防秘密陆海空军刑法收集军事机密、国家机密保护法收集国家机密、无故取得公务公务机关电脑或其相关设备之电磁纪录等罪嫌,请求法院从重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