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理由 促苏贞昌选择优先提弹劾案

记者洪欣慈台北报导

民进党主席苏贞昌14日出席八年执政研讨会闭幕时,宣布将在立法院发动总统弹劾案。他表示,就这次马英九违宪乱政,若要让马到监督机关立法院来面对,相对应的机制便是弹劾,且立法权在这次事件中遭严重侵害,立法院是最应该站出来的单位,因此选择优先提出弹劾案。

苏贞昌(如左图/记者洪欣慈摄)说到,在宪政机制上若要遏止总统违宪扩权的行为,包含释宪倒阁、罢免、弹劾都是可以积极考虑的方式,之所以优先选择弹劾,有4大理由,包括:第一、对于总统侵犯立法权的行为,国会有必要采取积极行动,捍卫国会的尊严;第二、依照宪法规定,总统违法乱纪的行为,是透过弹劾来制衡。

第三、在审查弹劾案时,得邀请总统列席说明,透过总统必须亲自面对国会此一程序,可彰显国会是总统的宪政监督机关的角色;第四、.弹劾案于表决时,是以无记名方式进行,可让立法委员意志免于马意挟持,有利国会自主意志的呈现。

幕僚进一步指出,弹劾权设立的目的是为追究相关官员失职或违法行为,在99年修宪后,总统、副总统已不再只有犯内忧外患罪时才可受弹劾,同时给予了国会制衡的权利。马英九这次的行为涉及违宪,依照宪政法规,由国会以弹劾权来制衡最具正当性,且在审议过程中总统须亲自到立院列席说明,更可以借此检验马总统是不是真的有勇气面对这次的宪政争议,也可在过程中看出立委是否有维护国会尊严的态度

至于副总统吕秀莲也在13日表示将成立「公民罢马联盟」,两者之间是否会有冲突?苏贞昌认为,罢免马英九的声音从没有停止过,「因为他真的做得太烂了」,罢免也是一种方式,大家可以从不同的方式来推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