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网搜寻中奖发票盗领6600元 男遭判刑1年

邱姓男子伙同友人盗领他人中奖发票奖金,遭新竹地院判刑1年有期徒刑。(示意图:shutterstock/达志)

在便当店工作的邱男伙同友人小范、小白,发现可用财政部之统一发票兑奖APP扫描电子发票上QR CODE兑奖,不必使用实体发票,于是将APP绑定银行帐户后,由小范、小白帮忙网路搜寻民众上传的中奖电子发票证明联相片,一共盗领了6600元遭检举,邱男被新竹地院以三人以上共同诈欺取财罪处有期徒刑1年,没收犯罪所得。

邱男与友人小范、小白3人得知以手机使用统一发票兑奖APP,扫描电子发票上QR CODE,即可依据QR CODE内含发票号码资料转存到兑奖APP中,并自动进行统一发票兑奖,而如有中奖发票,中奖金额会自动转入绑定兑奖APP个人金融帐户内,不需持实体发票进行兑奖。

邱男用手机下载兑奖APP后,绑定自己的银行帐号为自动领奖帐户,接着由小范、小白负责上网搜寻他人所上传之中奖电子发票证明联相片,并使用兑奖APP「我要领奖-快速领奖」功能兑奖及以绑定帐户领取中奖奖金。

3人从2020年9月至同年12月止,以网路搜寻及扫描5名被害人以及多名不详人士上传的中奖发票相片QR CODE,佯装为发票持有人以兑奖APP迳行领奖,邱男再提领现金与小、小白朋分,3人共计因此诈得新台币6600元。

新竹地院法官认为邱男不知守法慎行正道取财,竟意图不劳而获诈领中奖发票奖金,侵害被害人等之财产法益及财政部管理资料发放奖金之正确性,非但助长原已猖獗之诈骗歪风,致使无辜民众受有财产上损害,亦造成执法机关不易查缉犯罪行为人之真实身分,更增加被害人求偿上之困难,依以三人以上共同诈欺取财罪处有期徒刑1年,没收犯罪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