嗆連長、推士官 二兵4暴行判刑

桃园魏姓男子去年入伍担服陆军584旅二兵,却于今年1月初连连呛打4名直属长官遭诉,桃园地院审结,将他依犯1次陆海空军刑法之恐吓长官罪处徒刑1年1月、2次陆海空军刑法之强暴、恐吓上官罪及1次强暴上官罪,应执行徒刑6月,得易科罚金。检方已提上诉。记者陈恩惠/摄影

最高检察署去年指示全国检察机关,对于军人影响任务或训练执行案件速查严办,必要时向法院声请从重量刑。此案桃园地检署讯后声请羁押、翌日侦结,具体求处三年重刑。对于判决结果,陆军第六军团指挥部已建请检察官上诉,维护军纪。

调查指出,廿一岁魏男只需服四个月军事训练役,去年十月十二日入伍,在陆军装甲五八四旅位于凌云岗营区的联合兵种第三营战斗支援连担任二兵;今年一月五日下午五时,魏在安官桌前与少校连长发生争执,涉爆粗口并恫吓辱称「你几颗泡泡而已,有种我们出去外面谈」、「还是你觉得你穿这身军服,然后挂几个杠很X」等语。

同月八日,魏男在连内吸烟区旁出手推蔡姓上士致蔡胸部挫伤,抓住蔡衣领作势殴打,恫吓「我外面很多兄弟、不开心外面处理、礼拜五你可以试试看出来输赢」,并口出秽言,令蔡心生畏惧;其他干部及同袍上前压制,魏挥肘攻击致徐姓中士腹部挫伤。

魏男遭带离后又冲向曾姓中士,出手推曾致胸口挫伤,作势殴打,恫吓「我没有在理你部队阶级,我身上还有二条枪砲、出去也是要被关、我没在怕、没差这一条」、「放假出去输赢、我外面有兄弟、在营区门口让你上新闻」等语;案经桃园宪兵队移送侦办,部队请求从重量刑。

法官认为魏男行为时为现役军人,漠视军人伦理及军纪,对执行军官职务长官、上官暴行犯上,损及部队团结,减损部队长官领导威信,行为影响军队纪律及营区安全管控。考量犯后坦承犯行,已有悔悟,行为时年轻识浅且思虑欠周,现为马路标线工作人员,有意愿与被害直属长官等四人调解但遭拒等,量处适当之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