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巡士官长指侵同袍妻!硬脱裤按摩恶喊:粉红色的 遭判刑4年

▲游男在担任海巡署士官长期间,指侵昔日同袍妻子,遭判刑4年。(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Pixabay)

记者吴佩蓁/宜兰报导

宜兰一名担任海巡署士官长的游姓男子,去年7月30日到昔日同袍妻子小娴(化名)的工作室作客,他假借要帮小娴按摩脱去对方内衣裤,并趁机将她强压在沙发上指侵得逞,还恶喊「妳下面粉红色的」、「妳下面湿湿的」、「妳的胸部很大,妳老公好幸福」。宜兰地院审理后,依强制性交罪判游男有期徒刑4年,可上诉。

判决指出,案发当天游男带着油饭到小娴开设的工作室作客,闲聊时游男自称学过按摩,热心表示要帮小娴按两下,不料他越按越下面,一路从肩膀按到屁股,还说「屁股也有穴道,应该要按开」,以跨坐姿势将小娴压在沙发上,过程中小娴发现尾椎被游男性器官碰到,便不断表达拒绝及反抗,游男见状竟直接脱下她的内衣裤指侵得逞。

过程中游男还对小娴说「妳下面是不是有湿湿的?」、「有湿湿的啊」、「妳下面是粉红色的」、「妳的胸部很大,妳老公好幸福」,让小娴备受屈辱,游男离开后她马上打电话向大姑哭诉,并一同到警局报警提告。

游男警询时辩称,当天是小娴称身体不舒服,请他帮忙按摩肩颈,他并未触动到小娴的私密处、胸部;庭审时游男才改口有抚摸小娴胸部、臀部,但仍矢口否认性侵,并表示他目前已退伍,以退休金维生,愿以50至60万元和小娴和解,但被小娴拒绝。

宜兰地院审理认为,游男事后曾传LINE像小娴道歉「今天我想了很多,也有罪恶感」、「妳别怕,我不是变态,不会伤害妳的」,且侦讯时多次以「那天真的不知道怎么了」回避陈述案发经过,并审酌证人相关证词及小娴就医证明,认定游男证词均不足采信,依强制性交罪判游男有期徒刑4年,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