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县警销单弊案 6人判刑

北县芦洲分局爆出的集体违规销单弊案板桥地院昨审结,八名官警成了贪污图利犯。涉案的延平所长张锦琛、裁决巡佐黄胜俊交通分队员警陈志忠庄嘉训及分局约聘人员王肇英、周廖秋玉等,分遭判处四年至一年四月徒刑

另外,涉案员警陈俊杰简亦淇及请托销单的何清兴均认罪,板院将另行审结。

北县警芦洲分局交通裁决巡佐黄胜俊,在九十五、六年间,以口头或下纸条方式,指示雇员周廖秋玉、王肇英将罚款金额较多的罚单,变更为较轻违规事由,将逾数万元的罚锾,改为收四百元结案

芦洲分局五股所员警庄嘉训、交通分队员警陈志忠,将罚单涂黑无法辨识,再变更违规事由,让违规民众仅缴三、四百元结案。

延平派出所前所长张锦琛,则是在九十五年十二月间,接到民代「关切」电话,央请张先帮酒驾民众代缴罚单后,再执收据取款。但张却把林姓民众「酒后驾车」的违规事由,更改为「在车道车站内任意贩卖物品妨碍交通」,罚锾金额也由三万余元大降为四百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