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县官员卷光电弊案!约包商喝咖啡、发红包 法院判3年6月
嘉义县调查站干员今年7月2日搜索义竹乡公所调查绿能弊案。(本报资料照)
嘉义县义竹乡渔电共生案未取得执照即偷跑违法开发,乡公所前建设课长曾培原被控未上报嘉义县政府,反而屡次约包商喝咖啡,要求分包工程及索贿2至3万元遭拒绝,嘉义地方法院依《贪污治罪条例》判3年6月徒刑。可上诉。
义竹乡长黄政杰表示,曾员已调离课长职务,已是非主管职,目前请假中。
台泥嘉谦绿能2020年在嘉义县义竹乡龙蛟潭段2笔专用区养殖用地投资嘉义渔电共生案,分期开发,第一期开发完成,第二期即义竹二期B4区光电案场开发中,却被检举违法开发,县府勘查后对绿能业者裁处6万元罚锾、限期改善,经济部能源署也依法裁罚100万元。
但曾培原却知情不报,嘉义检调接获检举,今年7月2日搜索公所、曾男住处,带回曾男及4名业者等人调查,检方侦结后依贪污罪嫌起诉曾男。
判决书指出,曾培原自2022年12月26日起担任义竹乡公所建设课长,获知台泥嘉谦绿能第二期开发未取得农业设施容许使用及开工许可即先施工,违反区域计划法使用管制规定。
曾培原于2023年11、12月间即知悉违规情事,未依规定勘查或上报县府,反而邀约谢姓业者碰面,向谢男要求分包承揽部分工程,又于今年1月与谢男见面,向谢男索求2万元至3万元红包。
法官审理,曾男坦承犯行,考量曾男索贿被谢男拒绝,犯罪情节与贪婪无度、透过地方或政治势力向厂商索要巨额财物或不正利益者显然有别,且曾男在犯行中未实际取得任何财物或犯罪所得,依规定减轻其刑,判决曾男3年6月徒刑、褫夺公权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