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縣義竹鄉課長涉光電弊案要紅包 判刑3年6月

嘉义县义竹乡公所建设曾姓课长涉嫌向绿能光电业者索要红包等,嘉义检方于今年7月提起公诉,并声押获准。嘉义地院审酌曾男坦承犯行且并没有实际取得财物或犯罪所得,判处3年6个月徒刑,褫夺公权5年。可上诉。

嘉义地院表示,曾培原自2022年12月26日起担任义竹乡公所建设课长,绿能公司在当地龙蛟村草湖地区开发渔电共生二期工程,并将工程统包予其他公司施作;工程B4区(特定专用养殖区养殖用地)未取得农业设施容许使用及开工许可,却于去年5月间整地及施作基桩,违反区域计划法使用管制规定。

去年11月、12月间,曾男知悉违规情事,没有依规定勘查或告知相关机关处理,反而于去年12月间邀约绿能公司谢姓业者见面,要求分包承揽部分工程。今年1月间,又向谢姓业者索要2万元至3万元红包,以及分包部分工程,借此护航工程顺利施工的对价,不过,谢姓业者等人商讨后拒绝,或以选举过后再处理等借口搪塞。

检调接获检举,涉及贪污治罪条例违背职务要求贿赂及不正利益罪嫌;经搜索,今年7月传唤曾男到案,检方复讯后以有串证之虞等向法院声押获准。

法院审酌,曾男身为公务员,自应依法执行自身职务,却贪图私利,利用审照作业、现场勘查及巡查机会,不但没有依法举报不法,反而向业者要求分包工程、索要红包,实在不可取,因坦承犯行,也还没有实际上取得任何财物或犯罪所得,得减轻其刑。判处犯贪污治罪条例第4条第1项第5款之违背职务要求贿赂及不正利益罪,处有期徒刑3年6月,褫夺公权5年。

嘉义县义竹乡建设课长涉光电弊案,向厂商要求分包工程、索红包,嘉义地院判刑3年半。图/资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