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电共生案遭裁罚 嘉县义竹乡课长疑涉索贿遭调查中
台泥嘉谦绿能在嘉义县义竹乡投资开发嘉义渔电共生案场第二期场区因偷跑,遭嘉义县政府裁罚。(读者提供/廖素慧嘉县传真)
嘉义渔电共生案因违法开发遭嘉义县政府裁罚,嘉义县义竹乡公所曾姓建设课长遭检举以此案疑涉向绿能光电业者索取贿赂,嘉义检调2日搜索公所、曾男住处,带回曾男、2名业者及2名白手套等多人,嘉义检调连夜侦讯中。
台泥嘉谦绿能2020年嘉义县义竹乡龙蛟潭段2笔专用区养殖用地投资嘉义渔电共生案,分期开发,第一期已开发完成,目前开发第二期即义竹二期B4区光电案场,遭检举有违法行为。
嘉义县政府1月间到现场勘查,发现该场区尚未取得农业设施容许使用,即先整地及基桩打设,依违反区域计划法第15条非都市使用管制规定裁罚6万元,并限期今年6月30日以前改善。
嘉义县调查站接获检举,有义竹乡公所官员以此案为由,透过自称是前义竹乡长特助的黄姓男子、蔡姓男子等中间人,向负责此案开发业务的谢姓男子及张姓男子索取贿赂或其他不正当利益。
嘉义地检署检察官指挥嘉义县调查站,2日到义竹乡公所、曾男住处等处搜索,带回曾男、谢男、张男及2名中间人黄男、蔡男等多人到案说明。
义竹乡长黄政杰表示,这位课长曾任职台南市政府水利处,借重他的专业而调用他来义竹乡公所任职至今约1年半,是依法执法的认真公务员,但目前他也只知道是与光电案有关,实际情况不甚了解,尊重检调调查,希望尽快厘清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