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伯仲涉彰县采购弊案 重判9年

伯仲县府环保袋采购弊案遭判刑。(本报资料照片

彰化县卓伯源胞弟卓伯仲涉及县府环保袋采购弊案,以及侵占总统大选马吴竞选办公室经费案,彰化地方法院在下午4点依贪污等罪判决卓伯仲应执行有期徒刑9年。

同案15名被告彰县工策干事吕振维、县府行政处长代处长杨瑞美文书科长李耀全、黄淑梅;敞盛公司负责人冯启峰及其妻伍碧蓉胞妹冯琼慧厂商黄四吉及其妻黄芬芳、其子黄伟书;签发不实发票与卓伯仲共同侵吞辅选经费的潘忠振吴俊德吴幸珍欧都纳公司负责人程鲲、礼品公司负责人蔡仁弘等,法院也将在稍后做出判决。

民国100年10月,卓伯仲涉嫌以宣传彰化县府主办「2012台湾灯会」为由,透过白手套黄四吉找厂商冯启峰协力制作环保袋发送;黄四吉为赚取差价,透过其子向敞盛订300多万只环保袋,约定每只单价为35元,并协议借用敞盛名义证件投标

卓伯仲另指示彰化县工策会吕振维设计环保袋的规格图案颜色,并告知环保袋采购案内定由黄四吉得标,吕即选定3款环保袋并依卓伯仲指示转寄给黄四吉、冯启峰,敞盛掌握尚未公告的规格,进行生产

同年11月,卓伯仲指示当时的行政处代理处长杨瑞美办理环保袋采购案,杨瑞美、科长李耀全及行政处职员等即订定严苛采购条件降低其他厂商竞标意愿意图要让冯启峰的敞盛公司得标,却不料,却由另家厂商意外标到,当时,卓伯仲即将决标数量由700万只骤减为1万只,逼使厂商弃标,并经重办招标再由敞盛得标,环保袋采购数量也陆续增加至308万只,让敞盛不当得利4900多万元。

另外,当时总统大总在即,卓伯仲是担任马吴彰化竞选总部总干事,他又以支付文宣费用名义,将1000万元选举经费汇给敞盛以支应货款,另购纪念盘、文宣品等,以不实单据核销,侵占近2400万元。

针对检方起诉内容,卓伯仲是矢口否认主导县府标案,强调是「善意提醒」;而全案法院审理时,他也一再坚持不认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