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油大林厂采购弊案 2工程师收贿一审遭重判
中油大林厂工程师王福江、佘赐鸿配合厂商围标还收贿,高雄地院依贪污罪分判12年、10年2月,均褫夺公权4年,可上诉。(本报资料照/袁庭尧高雄传真)
在中油大林厂服务30年的工程师王福江、佘赐鸿承办采购案,涉嫌配合厂商围标、垄断材料价格,每件标案收取采购金额2%至5%不等回扣,2人收贿总计高达827万元。高雄地院依贪污罪分判12年、10年2月,均褫夺公权4年,可上诉。
中油大林厂内油槽每5年就要开槽检查,槽内可挠性泡沫及排水软管长期随油品液位变动,属于耗材,全球仅法、美、中、德厂商生产,中油则长期使用法、美两家厂商的泡沫软管。冯男掌控美国品牌的软管经销权,与代理法国品牌软管的薛姓男子讲好不要削价竞争、进而垄断中油采购案利益,组成围标集团。
王男是大林厂修护组工程师,2008年起负责办理修护组泡沫软管等器材采购业务,与冯男结识,双方协议以材料未税金额2%作为贿赂,由王男制作采购估价单,按级呈报至厂长,再上呈至采购审议委员会,最后由南部采购中心办理招标,王男共协助该集团拿下29个、总计超过4亿元的标案。
佘男则是大林厂工务组工程师,2013年至2015年间负责油槽检修工程及相关采购工程,为了获取合约价3%至5%不等回扣,泄漏设计图或替围标集团量身打造限制性招标,让冯男等人顺利取得4个、总计1.45亿元的标案,
检调查出,冯男及薛男为了掌控利益,2012年吸收新法国品牌代理业者合作围标,2014年又吸收大陆品牌代理商,众人以不参标、单纯供货、陪标等方式合作,制造竞标假象。王男前后收贿673万元,佘男前后收贿154万元。
开庭时,王男坦承配合围标及收贿但否认订做特殊标案,愿意缴回所有犯罪所得。佘男则完全否认犯行,强调是被薛男诬陷。法官依据相关事证认定两人有罪,依贪污罪判王男12年,佘男10年2月,均褫夺公权4年,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