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揩油 中油2工程师重判

中油大林工程王福江佘赐鸿涉嫌配合厂商围标,收取回扣。高雄地院依贪污罪分判12年、10年2月,均褫夺公权4年,可上诉。(本报资料照片袁庭尧高雄传真)

中油大林厂工程师王福江、佘赐鸿,办理采购案时竟配合厂商围标从中收取回扣373万、154万余元。高雄地方法院依贪污治罪条例的收贿罪,将王、佘分别判刑12年、10年2月,各褫夺公权4年。可上诉。

中油大林厂内油槽每5年就要开槽检查,并更换槽内耗材的可挠性泡沫软管及排水软管,目前虽有美、法、德及大陆制造该类软管,但中公司炼油厂储存油品浮顶油槽仍长期使用法、美制造产品。掌控美国软管经销权冯男,遂与代理法国软管的薛男谈妥合作销售共享利润、垄断中油采购案利益,并共组围标集团

调查出,冯、薛为持续掌控利益,2012年吸收新法国品牌代理业者合作围标,2014年又吸收大陆品牌代理商加入围标集团,各公司以不参标、单纯供货陪标方式合作,制造竞标假象

2008年起负责办理大林厂修护组泡沫软管等器材采购业务的王福江,因与冯男结识协议材料未税金额2%为报酬,王制作采购估价单,按级呈报厂长、采购审议委员会,再由南部采购中心招标,共协助围标集团拿下29个、总计逾4亿元的标案,前后收取673万贿款。

在2013年至2015年间负责油槽检修工程及相关采购的大林厂工务组工程师佘赐鸿,为获取不法回扣,透过泄漏设计图限制性招标等方式,让围标集团取得4个、共1.45亿元标案,佘也借此前后4次共收贿154万。

王福江在雄院审理时坦承配合围标及收贿,但否认订做特殊标案,愿意缴回所有犯罪所得;佘赐鸿则否认犯行,强调是被薛男诬陷。合议庭依据相关事证认定两人收贿,判王男12年、佘男10年2月徒刑,均褫夺公权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