疯男留字条:我将随意杀生! 开车乱撞2警2民判6年
一名有思觉失调症的李姓男子去年2月突然在纸条上写下「已证般若,我将随意杀生,大开杀戒,要命别乱跑」的诡异字句,后来就开车上街随意冲撞,造成2名员警、2名民众受伤和摊位损毁,直到被警方连开20多枪才被捕,一审被依杀人未遂罪并处6年徒刑,且出狱后须监护2年施以治疗,可上诉。
49岁的李男去年2月12日凌晨前往内埔乡龙泉派出所附近超商,跟店员借了笔,留下「已证般若,我将随意杀生,大开杀戒,要命别乱跑」纸条,之后就开车冲撞民众,又因为不服警方拦查,来回多次冲撞龙泉派出所。
李男开车逃逸时也撞到一名重机骑士和一名路人,并逆向高速冲撞警车,造成驾驶黄志明右脚膝盖挫伤,副驾驶潘郝传骏左肩断裂骨折、右脚挫伤,逼得警方连开20多枪,直到打中他的右脚踝后,才结束这场追逐。
李男应讯时,辩称案发当时一切都是假象,是「导师」所做出来的情境,经医师鉴定为疑似患有思觉失调症,因此法官认为他在案发当时辨识行为能力下降,因此得以减刑,只是基于社会公共安全考量,回归社会前须接受治疗,监护2年。
▼李男中弹后才被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