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疑警暧昧前女友「我就火了」 醉男开瓦斯桶判4年2月

薛男酒后到女友租屋处开瓦斯,扬言引爆。(图/记者柳名耕翻摄,下同)

记者张曼苹/台北报导

内湖39岁薛姓男子去年11月不满车辆疑遭张姓邻居破坏,酒后砸毁对方车辆,又怀疑到场处理员警苏姓前女友搞暧昧,情绪激动地跑到苏女租屋处点信号弹,还扬言要开瓦斯引爆。薛男辩称,该警常打电话给女友,案发当天又看到他,「我就火了。」士林地院审理后,依故意以煤气炸毁现供人使用之住宅未遂罪判4年2个月徒刑

判决指出,薛男2016年11月4日凌晨酒后持铁制物品,到内湖砸毁张姓邻居之车辆,员警获报后到场处理,但薛男竟躲进附近苏女租屋处,将大门反锁;与员警对峙期间,多次打开厨房瓦斯钢桶开关阀,屋内充满浓浓瓦斯味,还叫嚣要与员警同归于尽、有多颗手榴弹等语,同时持瓦斯空气作势屋外射击,甚至还在屋内点燃香烟及引燃信号弹,最后消防人员于同日上午破门而入。

薛男辩称,他当天喝了许多酒,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纯粹只是酒后误事,打开瓦斯的目的只是想证明瓦斯钢桶内有瓦斯,打开开关阀只有1、2秒,现场通风很好,且还有打开电扇冷气,「我过一段时间才点烟及引燃信号弹,这个状况下瓦斯应不会引爆,且信号弹又不会爆,像烟火一样,更何况消防队就在我旁边。」法院审理期间,他还说,怀疑女友与受理家暴案件的张姓员警有暧昧关系,三番二次打电话过来,而案发当天又看到张姓员警,就想到苏女曾说员警要帮忙整死他,「我就火了。」

法官认为,被告仅因感情纷扰,饮酒心情欠佳且情绪失控,即开启瓦斯钢桶持续漏逸大量瓦斯,并持打火机点烟及引燃信号弹,无视该住宅其他住户及现场员警之人身安全,所为亦具高度危险性,对社会秩序及公众生命身体财产危害至巨,且对社会造成极为不良之示范,薛男犯后仍否认有故意以煤气炸毁现供人使用之住宅犯意,因此判处有期徒刑4年2个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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