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友欠女友钱争吵不休 男竟绑架室友逼还债遭判拘役40天

法官审酌,干男等想为王男女友解决债务问题手段虽然不思理性,但难以认定为掳人勒赎未遂罪,最后以共同剥夺他人行动自由未遂罪,处王男拘役40天,同伙黄男等人则处30至35天不等,得易科罚金,可上诉。(吴建辉摄)

彰化一名33岁干姓男子,与友人王男及其女友朱女为同居室友,因王男积欠朱女10万元款项,2人为钱发生争吵,严重影响干男生活作息,干男因此心生怨怼,竟伙同友人绑架王男,欲将王男带往王男父母住处,希望其父母能出面解决,事后王男挣脱愤而提告,彰化地院审酌,干男想为朱女催讨债款,但不思理性方式解决,竟伙同友人剥夺王男之行动自由,考量干等4人犯态度良好,分别处拘役30至40天,得易科罚金。

判决书指出,34岁干男因为不满室友王男与其女友时常吵架,时常因争吵声影响到他的生活作息,一气之下想帮忙2人处理债务问题,因此找来3名友人假装劫匪,强行押走王男,希望王男父母可以拿钱出来解决,但不知情的王男逃脱后报警处里,才让这起乌龙掳人案曝了光。

去年8月某日晚间,干男找来黄姓等3名友人,相约在住处楼下,干男假借有朋友来访打电话叫王男下楼开门,并指示王男走到黄男停车处,同伙随即将王男强上车,并用胶带捆绑王男手挽,当时王男奋力挣脱才没有遭绑。

判决书指王男并不知主谋是室友,事后因心理压力过大,独自一人走在路上,或有车辆经过都会感到害怕,请求法官从重量刑;但干男也表示,自己真的没有想要伤害王男,只希望他们不要为钱吵架,好让彼此生活都能回归正常。

法官审酌,干男等想为王男与女友解决债务问题,手段虽然不思理性,但难以认定为掳人勒赎未遂罪,最后以共同剥夺他人行动自由未遂罪,处王男拘役40天,同伙黄男等人则处30至35天不等,得易科罚金,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