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營養午餐弊案纏訟13年 24校長判刑定讞

新北市积穗国小十三年前营养午餐桶长蛆,事后查出卅八名中小学校长、数名主任和评选委员涉收厂商贿赂,其中廿名校长已有罪定谳;最高法院再判曾获得师铎奖的芦洲国小前校长柯份四年、安和国小前校长赵荣景三年七月、树林国小前校长叶振翼三年六月、埔墘国小前校长吴玉美二年徒刑定谳,全案缠讼多年终落幕。

二○一一年五月间,中和积穗国小发生营养午餐桶长蛆事件,检调怀疑有弊,调查发现不少中小学营养午餐标案被固定业者长期垄断,厂商行贿校长、主任及评选委员等相关决策人员,卅八名校长涉案,有的校长收贿长达九年多,若加上厂商,共有七十八名被告。

检调调查,业者为取得营养午餐标案,从每一名学生餐费中抽取二至四元回扣,或每学期赠校长洋酒,甚至以茶叶、水果礼盒夹带现金行贿。

最高法院二○一七年判十四名校长有罪定谳,二○二一年再判六名校长各一年十月至四年二月不等徒刑定谳确定,并将柯份、赵荣景、叶振翼、吴玉美涉案部分二度撤销发回更审。

更二审认定柯份收受厂商卅六万一千元、赵荣景收贿十万元、叶振翼收贿七万元、吴玉美收贿五十六万六千元,审酌案件系属于法院超过八年,适用刑事妥速审判法规定减刑,改判刑柯份四年、赵荣景三年七月、叶振翼三年六月、吴玉美二年;案件上诉,最高法院认为判决认事用法没有违误,量刑妥适,驳回上诉,全案定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