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月明功虐死案 2高中老师获缓起诉

▲日月明功虐囚高中生,8人遭起诉。

地方中心/彰化报导

彰化地检署侦办高中生詹淳命案原列伪证被告的台中国清水高中3名老师检方5日将詹姓及蔡姓老师缓起诉,林姓老师则不起诉。

高中生詹淳寓被虐死案,日月明功负责人陈巧明成员许爱珍林甫朋等8人在今年1月被检方依伤害致死等罪起诉,全案仍在彰化地方法院审理中。台中清水高中詹姓、蔡姓及林姓3名老师,当时被列为伪证案被告。

根据彰化地检署的缓起诉及不起诉处分书,在詹姓及蔡姓老师部分,检方认为,詹姓及蔡姓老师明知詹淳寓被囚禁在默园内,在接受检警讯问时却作出不实的伪证。

检方考量2人没有前科,自愿参与地检署的修复式司法程序,而且在案件侦查中深表悔悟,详细说明案件发生经过,有助于案件侦办,因此处以缓起诉处分,2人缓起诉期间都为1年,需向公库支付4万及3万元。

至于林姓老师涉及伪证部分,检方认为,林姓老师部分证词因接受讯问时间距离案发已超过半年,有可能因时间太久记忆模糊,且被告立即更正证述内容,难认其有隐匿实情之故意,因此处以不起诉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