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死高中生 「日月明功」陈巧明一审判13年

▲詹姓高中生遭虐死案,日月明功负责人陈巧明判刑13年。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詹姓高中生遭「日月明功」成员囚禁凌虐致死案,彰化地院经9日上午11时宣判,日月明功负责人陈巧明判刑13年,詹母黄芬雀判刑4年6个月,其他涉案6人分别判刑6个月至4年不等。

震惊社会的高中生詹淳寓遭凌虐致死案今天一审宣判,「日月明功」教主陈巧明到庭聆听判决,羁押将近1年的她看来苍老许多。法官认为陈女与相关成员合伙虐待詹姓高中生,事后又意图推卸责任,依杀人、拘禁、伤害等罪判陈13年有期徒期

此外,詹母亲黄芬雀遭判4年6个月,日月明功成员许爱珍判4年、刘享易3年10个月、林甫朋2年、吴仁甫6个月、王昱翔8个月、尤威评10个月。

检方调查,去年5月,陈巧明从黄芬雀得知死者有不服管教情形,陈指示黄将儿子带到「默园」进行「管教」,詹疑似因不服管教,遭陈女及日月明功成员联手凌虐致死。遭到起诉的被告中,除陈巧明外其余被告都坦承犯行,陈也是本案唯一在押被告;对于是否上诉,彰化检方表示,将等到收到判决书后再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