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花323驱离民众血溅街头 马英九等人挨告杀人未遂无罪理由曝
▲马英九等人因太阳花驱离挨告杀人未遂,北院15日宣判无罪,并开记者会说明理由。(图/记者罗志华摄)
前总统马英九、行政院长江宜桦等人,因警方太阳花323强制驱离行动挨告杀人未遂,北院15日判决无罪并召开记者会说明,合议庭认为,马英九等人并未下令「限时驱离」,且当时警方现场劝导后,静坐民众确实少了许多,而当时现场混乱,警方临场应变也难以掌握,认定几名被告涉犯杀人未遂、重伤害未遂、伤害、强制证据不足。
合议庭表示,行政院属游行禁制区,且当时部分民众以暴力手段攻占,整场活动已涉及非法,时任北市警局长黄升勇基于公共秩序、安全考量下决定驱离,马英九、江宜桦等人虽表示认同,但现场状况仍由警方临场指挥,也没人下令「限时驱离」,使警方受到时间压力。
另外,警方于驱离行动中,起初也先是以柔性劝导为主,现场民众也确实因此少了许多,法院认为,警方并不是从一开始,就打定使用暴力,即使后面动用水砲车,也是驱离行动中的最后阶段。
最后,法院考量当时现场的警方,是由各单位集结而成,在现场除默契不足外,个人临场反应也不同,不能认定马英九等人,可以预期警员会以暴力驱离民众,依证据不足判决无罪。
生火了!连我妈都用到发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