驱离太阳花占政院 马英九出庭:无需由总统下令,我无罪!

记者刘昌松台北报导

2014年太阳学运期间攻占行政院,大批警力展开驱离行动,造成37位民众受伤溅血,周荣宗等30位民众自诉控告当时总统马英九、行政院长江宜桦、警政署长王卓钧、北市中正一分局长方仰宁等人涉嫌杀人未遂罪,历经5年诉讼,台北地院30日首度传唤马、江2人,与王、方一起以被告身分出庭,马英九在说帖中强调,当时警察机关作法是正确的,「并不需要由总统下令」。

▲前总统马英九以被告身分出庭。(图/记者李毓康摄)

马英九出庭说帖全文如下:

本案发生在103年3月。当时参加太阳花学运的几百个学生在3月18日晚上冲进立法院占领议场24天,要求行政院撤回函送立法院备查的《两岸服务贸易协议》,并制定《两岸协议监督条例》。

3月23日上午,我在总统府召开中外记者会,肯定年轻人关心国事、勇于参与的热情,但认为实践民主不必以牺牲法治社会秩序作为代价

然而,当天晚上,数千群众暴力方式违法闯入行政院,他们破坏门窗,进入一、二楼办公室,准备占领后阻挠第二天公务员上班,以瘫痪中央政府。这在任何民主法治国家无法容忍,政府绝对有责任劝离或驱离,以维护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安全与社会秩序,这是合法、必要、而且符和多数民意期待。

对于这些群众,当时台北市警察局主动依法劝离或驱离,以恢复行政院的安宁秩序,是正确的作法,符合警察机关处理群众事件标准作业程序(SOP),并不需要由总统下令。但自诉人周荣宗在103年4月1日刑事自诉状指控我当时下令行政院长江宜桦以武力驱离群众,造成民众受伤流血,所以构成「杀人未遂」等犯罪。这完全不是事实,因此,我无罪。

▲太阳花学运反服贸有大批民众冲进行政院内或在院外静坐。(图/本报资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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