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英九:「我没有犯罪,我无罪」

马英九今(14)日出庭时发声明表示,他无罪。(陈志贤摄)

马英九。(陈志贤摄)

前总统马英九被控泄密案,台北地院今天下午首度开庭审理,庭讯后马英九向媒体表示「我没有犯罪,我无罪」。马强调,本案不只是法律问题,更是宪政问题,本案攸关我国宪政的未来,也攸关未来所有总统的名誉与清白,他真的不希望看到以后的卸任总统,还要面对同样的问题。

马英九表示,102年8月31日晚上,检察总长黄世铭主动向他报告这件重大司法关说案。黄一进门就说,「这是纯粹的行政不法,如果是刑事不法。我就不会来报告。」这个案子牵涉到立法院长、民进党大党鞭、法务部长、及高检署检察长;他当时就预料,本案在特侦组公布后,很可能会导致行政院和立法院的对立,造成政局动荡,甚至政务无法推动。他身为中华民国总统,立刻电召行政院长江宜桦、总统府副秘书长罗智强前来会商危机处理。这当然不是泄密,而是行使大法官585号解释所确认宪法赋予总统的行政权,更是总统的宪政责任。当天他们会商时,完全没有讨论到撤销王金平院长党籍的事。

马强调,他曾经担任过法务部长,了解关说司法个案是伤害司法独立与公正的最大杀手,也是人民最痛恨的违法行为。尤其是立法委员联手关说司法个案,更是破坏权力分立宪政体制最严重的型态。

他当时是中华民国总统,对宪法有承诺,对国家有责任,遇到破坏宪政体制、伤害人民权益的违法事件,他不能置身事外。不论过去、现在、未来,不论党派,任何一位中华民国总统,在遇到类似立委集体关说司法个案的时候,所想到的,一定是国家社会即将面临的宪政风暴,必须立即处理,而不是去斗倒谁、陷害谁。

马并批评,这份88页的起诉书倒果为因,把臆测当证据,先射箭后画靶,而且刻意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二条,忽略对他有利的证据。他想请问检察官,如果连检察总长跟我说这是行政不法他都不能相信,他又应该如何处理本案呢?还是他什么都不做,上床睡大觉?依照起诉书的思维逻辑,任何官员涉及行政不法,总统都不能过问,也不能处理,否则就是构成泄密或教唆泄密。

马英九认为,本案不只是法律问题,更是宪政问题。检察官完全忽略了「总统」这两个字所代表的意义与份量,也完全忽略了总统对中华民国宪法的承诺与对国家的责任。

他重申,总统究竟应该如何行使职权,应该如何处理国家大政,攸关我国宪政的未来,也攸关未来所有总统的名誉与清白,他真的不希望看到以后的卸任总统,还要面对同样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