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花占领行政院 辩称行使抵抗权无罪 检怒驳 反莱就可以冲入总统府吗
太阳花「324攻占行政院」案开庭,检方怒斥被告,如果因反服贸攻占政院无罪,反莱猪是不是也可以冲进总统府吃饼干?图为2014年太阳花占领行政院。(本报资料照片)
最高法院25日开庭审理6年前太阳花学运衍生「324攻占行政院」案,莅庭公诉检察官朱朝亮怒斥,魏扬等人辩称是在行使抵抗权,主张无罪,如果因反服贸攻占行政院可以无罪,反莱猪、反核食是不是也可以冲进总统府吃饼干,同样不能处罚?霎时令被告及律师们沉默不语。庭末,审判长谕知明年1月4日续开辩论。
魏扬等人6年前号召民众在政院周边拒马上铺起棉被爬入行政院,并在正门前广场静坐抗议,还有人闯进政务委员办公室。魏扬等7人遭检察官起诉煽惑犯罪,一审台北地院判无罪。
但台湾高等法院认为,魏扬等人以「冲、占领」、「围住警察、拿下行政院、瘫痪行政运作」等口号,煽惑他人非法侵入行政院及妨害公务,不是宪法保障的言论自由范畴,改判有罪后,魏扬等人上诉三审。
最高法院昨日上午召开辩论庭,邀请4名法律学者任鉴定人。辩论前,魏扬在法院外表示,刑法煽惑他人犯罪是箝制言论自由,攻占政院是因长期下来累积的民怨,才会在当天爆发出来,他们身为社会运动者,站出来呼吁是种责任,并没有犯罪。
魏等人的律师尤伯祥辩称,煽惑罪不符合比例原则属违宪,魏扬等人因「公民不服从」不构成犯罪。另名律师指责,当年因国民党一党独大专政,才会导致民怨,走上街头行使抵抗权。
莅庭论告的最高检察署检察官检察官朱朝亮立即驳斥,引用司法院长许宗力的文章,认为行使抵抗权必须谨慎,「目的不能使手段神圣」;占领政院的被告「求仁得仁」,检方可以认同从轻处罚,但不宜判无罪,否则是特权。
朱朝亮还援引德国及日本等国家的规范,认为公民不服从必须以非暴力方式行使,况且制订服贸条例的是立法院,为何魏扬等人要用暴力手段入侵行政院?
朱这时脸色沈重地反问坐在对面的律师团及魏扬等被告,如果占领政府机关可以无罪,那民众主张反莱猪、反核食,是不是也可以冲入行政院或总统府吃饼干、喝饮料,司法机关也不能诉追、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