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攻占行政院有罪 高院:因以言词文字呼吁大家占领行政院

▲高等法院刑庭发言人王屏夏,说明改判理由。(图/记者吴铭峰摄)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太阳学运抗议民众突袭行政院,之后遭警方强制驱离,爆发溅血事件群众中有多人遭追诉,一审法院将11人判刑,但高院二审更增加改判包含学运领袖魏扬等6人有罪。高院指出,魏扬等人「以言词文字,呼吁不特定多数人仿效占领立法院的方式来占领行政院,主观上有犯罪故意,客观上有犯罪行为。」所以才会改判有罪。

2014年太阳花学运期间,群众在3月23日突袭行政院,之后警方强制驱离,与群众爆发流血冲突,估计有40多人受伤。当时马英九政府追诉刑责检方将132人提起公诉,但政权轮替后,蔡英文政府撤回大多数被告的告诉,其中有21人之告诉不能撤回,法院因此审判

一审台北地院2017年4月间判决21名被告中的11人有罪,其中3人犯「毁损公物罪」,8人犯下「妨害公务罪」,分别处3到5个月的刑期,均可易科罚金;另外包含学运领袖魏扬等10人无罪。案件上诉第二审

二审于28日做出改判,除原本有罪的11人以外,高院还改认定魏扬等7人另外还犯下「煽惑他人犯罪」,其中魏杨陈廷豪判刑4月,林建兴、江昺伦判刑3月,刘敬文柯廷谕、许顺治(原本有罪11人之一)判刑2月,均得易科罚金。判决出炉后引起魏扬等人不满,在庭外痛批司法

而高院随即由发言人王屏夏说明,对于改判,王屏夏说「魏扬等7人当时以言词、文字,呼吁不特定多数人仿效占领立法院的方式来占领行政院。但当时行政院乃设有拒马、蛇笼,也有驻守员警,在此情形下,若不聚集众人使用强暴、胁迫方式,无法达到占领行政院的目的。魏扬等人知悉这情形,仍呼吁不特定的多数人占领行政院。因此合议庭法官认为,他们在主观上有煽惑他人犯罪的故意,客观上有煽惑他人犯罪的行为。」

王屏夏还说,虽说群众乃是对于立法院通过服贸协议不满,但当时群众可以透过立法院政党协商大法官解释,或是大法官解释前的紧急处置,甚至是选举等等管道,解决争议,而非透过强暴、胁迫的方式,攻占行政院来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