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楼出租经营「宫坛」…香火弥漫扰邻 管委会要求屋主迁宫庙竟败诉

高雄大楼管委会不满住户出租给他人设置宫庙神坛。(示意图/取自pixabay)

地方中心/高雄报导

高雄市卫武营都会公园周遭某大楼住户管委会,不满住户将房屋出租给人设置宫庙神坛,3月期间社区所有权会议通过「社区不得经营宫庙神坛、或赌博性质游艺场决议,因此管委会要求屋主将宫庙迁离;不过经法院审理认为,屋主在决议通过前就把房屋租给人经营宫庙,溯及既往无效,驳回管委会请求屋主迁移宫庙的诉求。

判决指出,高雄卫武营都会公园周遭某大楼社区,不满有住户将1、2、3楼租给人经营宫庙神坛,每逢农历初一、十五锣鼓喧天吵杂,香火烟雾弥漫,不但影响大楼住户生活安宁,更破坏大楼的形象及商业价值。

社区在3月22日经所有权人会议决议增订住户规定,「本大楼为高格调之住户大楼除居住使用外,在本大楼内部不得经营宫庙、神坛、改运、消灾问事及赌博性质之游艺场,及其他影响邻居生活安宁与善良风气营业,否则大楼管理委员会得迳与禁止或报请有关机关处理,或诉请法院强制其迁离,如住户于本条规约增定前已有上述营业者,本大楼管理委员会仍得迳与禁止或报请有关机关处理或诉请法院强制其迁离。」

因此,大楼管委会向租屋给他人经营宫庙的魏姓男子提告,要求他迁移宫庙;对此,魏男以管委会的决议无效为抗辩,并指出决议内容有歧视台湾宫庙文化,有违宗教平等原则信仰宗教之自由。但经法院审理认为,魏姓屋主早在大楼区分所有权人新决议通过之前,就将房屋出租给他人,因此这项溯及既往无效,驳回管委会请求魏姓屋主迁离宫庙之诉。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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