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被宫庙鞭炮全烧光 妇「找不到凶手」求偿249万败诉

妇人控诉庙方施放烟火,导致她全家烧光。(图/截图自Google Maps)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家住新北市汐止樟树一路民宅黄姓妇人控诉,住家附近供奉三太子的镇灵宫4年前举办到南部进香活动,误将冲天炮射进她家,导致全家烧光,怒向宫主秦美云求偿249万元。士林地院审理后,认为黄妇只能证明冲天炮引发火灾无法证明冲天炮是庙方人员燃放,驳回其告诉,全案仍可上诉。

黄姓妇人指控,2012年5月6日晚间,附近供奉三太子的镇灵宫举办到南部的进香活动,进香团返回汐止后为了迎神,又回驾在附近遶境,并且施放烟火,想不到误将冲天炮射进她家,导致4楼的公寓开始起火,火势还一路延烧到5楼,她全家都被烧毁,认为该庙秦姓宫主有管理责任,要求赔偿其损失共249万元。

士林地方法院判决昨(13日)出炉,认为宫庙遶境属常见的宗教习俗活动,本质不具危险性,且遶境当时无明文禁止燃放飞行类、升空爆竹行政法令规范;且因参加进香的人太多,认为宫主若得对所有人可能造成危险的行为负责「太过宽泛」,驳回黄妇之告诉,全案还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