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社论》从无人机喷农药乱象看政府治理问题
面对农民老化导致农业缺工的问题,行政院农委会于去年5月宣布「无人机精准农业与农喷应用元年」起飞。鼓励以无人机喷药取代传统人工喷药,以纾解人力不足,未能及时喷洒农药防杜病虫害肆虐的困境。然而,从「应用元年」正式启动迄今已逾一年,实际绩效却惨不忍睹,凸显政府公部门在推出新措施时,往往因相关规范不切实际,不只让良法美意难以落实,甚至引发更多的新乱象。透过本个案的探讨分析,或可为各级公部门提升服务品质与治理绩效,提供参采改进之资。
没有错,农委会从去年5月就启动让无人机可以用来执行代喷农药作业,此项创举不只让人刮目相看,也看好或可因而化解务农人口老化及农林人力不足的问题。而依照「依法行政」的准则,要导入无人机于农业生产领域,制订相关的游戏规则,自然也是应有之义。而真正的问题,显然在于这些规范是否切合实际,才不致于陷入「看得到却吃不到」的困境。
由于运用无人机取代传统由人工执行农药喷洒,牵涉到无人机喷药是一项专业技术,且具一定的公共危险性,因此农委会先是在去年8月就分批办理农药代喷人员训练课程,在取得证照后,接着还要接受交通部民航局无人机操作证的预先评鉴。但即使取得了无人机操作,以及农药代喷的双证照,在今年3月所公布的「遥控无人机管理规则」上路后,又另外规定想要执行无人机代喷农药业务,还必须是具有法人身分。在这样的层层管控下,乃使得虽然一年来已有360人通过训练课程取得证照,其中并有111人也通过了民航局的评鉴,但面对还必须具法人身分的关卡,以致迄今全台仅17人取得合法资格,可以执行无人机代喷农药的业务。
评析包括农委会和交通部民航局所制订的相关管理规则,其实只能算是公部门机关在推动新的措施时,所必备的标准作业模式。否则,如果迟不开放,将面临法令规范未能与时俱进的质疑。同样的,如果不对导入无人机运用于农业生产领域,订出相关的资格规范,也将面临可能出现种种乱象的后遗。
但是当这些课题依照行政部门的标准作业流程逐一落实公布后,却引发农民的不同抱怨,归纳起来至少包括以下三个不同面向的问题:首先,自然是想要取得无人机代喷农药的资格,除了要取得农药代喷业者证书及无人机高级专业操作证之外,还必须是法人才可操作。其结果就是导致已经取得双证照,想购买农用无人机的自然人,不只无法获得接案代喷的机会,甚至连想在自家的农地改采无人机来喷洒农药也不可得。从而,设定「法人」此一门槛,对于全面启动由无人机代喷农药,在执行绩效上自然就要大打折扣。
其次,受限于只有法人才可执行无人机代喷农药业务,则在合规者只有17人的情况下,因供不应求自然也间接对缺工农民造成困扰。进而在农忙时期,出现未获官方认可的「黑机」到处违法喷农药的乱象。而这种乱象,根据报导,地方县市政府其实大多知情,但讽刺的是,全台迄今却未开出一张罚单。其中的症结,并非各地方政府的不作为,而是因为无人机喷药时间短暂,即使发现有无人机在天空盘旋,但要证明有在喷农药并非易事。尤其因这些药剂喷完即告消失,想要找证据并非易事。更何况各县市政府通常只有一名业管人员,根本缺乏执行取缔的人力。
除外,民航局另又规定喷药前15天须先提出申请,事后又要在3天内上网填报施药纪录、上传飞行轨迹。但连代喷业者都质疑,难道15天前就能预知那里会出现稻热病?又或等到发生病害时才申请用药,但等15天审查核下后,却已来不及处理。而正是因为法令不符合实况需求,农民在病急时为抢着投药,反而衍生出非法喷药的问题。
总结开放无人机代喷农药的新政,落实精准农业的新境界,农委会的初心值得肯定。但相关法规的不切实际,以及在防弊与兴利之间未能精准拿捏,却使这项「应用元年」的新政之实施绩效远远不如预期,甚至还衍生更多的乱象。
扩而言之,其他部会,甚至整个执政团队,在推动各式各样的纾困、振兴措施时,同样也是求好心切,但却缺乏周延规划与配套,以致乱象丛生、并留下不同程度的后遗症。凡此,也印证了「知易行难」,正是对公部门治理绩效的最大考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