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贫富差距6.13倍 比韩国还高

记者蔡怡杼台北报导

我国去(101)年家户所得差距倍数为6.13倍,虽较上年缩减0.04倍,不过,仍高于韩国的5.54倍,对此经建会表示,若不计政府移转收支,我国去年所得差距倍数为7.70倍,显示政府推动的政策有助减缓所得分配差距的扩大。

主计总处16日公布101年家庭收支调查结果显示,我国101年家户所得差距倍数为6.13倍,较100年的6.17倍微幅缩减0.04倍,经建会表示,若由目前多数国家采用的「每人」所得差距倍数观察,101年每人所得差距倍数为4.14倍,较100年的4.29倍缩减0.15倍,所得分配状况变化大体持平

国内所得分配差距自民国70年代以来,即呈现缓步上升趋势,97年受全球金融风暴影响,98年度家户所得差距倍数提升至6.34倍,为因应金融海啸对于国内所得分配的冲击,政府于99年成立「行政院改善所得分配专案小组」,持续关注国内所得分配发展趋势。

经建会官员表示,就最新公布的家庭收支调查结果显示,政府各项移转收支缩减了1.58倍的所得差距倍数,其中,社福部分缩减效果达1.42倍,租税部分缩减0.16倍;如不计政府移转收支,所得差距倍数为7.70倍,显示政府推动的政策有助减缓我国所得分配差距的扩大。

不过,官员也坦言,改善所得分配关系面向且长期持续的工作,目前我国所得分配情形虽较世界各国相对合理,以2012年主要国家每户五等分位差距倍数观察,香港为21.15倍(2011年资料) 、新加坡为13.0倍、日本为6.26倍、南韩为5.54倍,台湾的6.13倍相对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