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台贫富差距达85倍!最贫穷5%家庭年收入仅5.3万元

台湾贫富差距大的情况仍未明显改善,曾出现8岁女和穷爸妈祖坟1年的情况。(图/翻摄画面

记者蔡怡杼台北报导

根据财政部财税资料中心就101年综合所得税申报资料的统计显示,所得最高5%家庭年收入平均为451.6万元,所得最低5%家庭年收入平均为5.3万元,差距高达85倍,虽未续创新高,不过,贫富差距倍数仍高得吓人。

根据财政部统计,101年综所税申报户共596.4万户,若将综所税申报户分为20等分,所得最低5%的家庭平均所得由上年的4.9万元些微提升至5.3万元,所得最高5%的家庭所得小幅减少至451.6万元,使得贫富差距由上年的95倍,降至85倍。

若改以10等分位来看,则中产家庭由52.7万元升至54.6万元,增加不到2万元,所得最低10%的家庭年平均收入为10.9万元,较上年的10.1万元增加8千元,至于所得最高的10%家庭年平均所得为328.1万元,则较上年的331.8万元减少3.7万元。

财政部说明,国际间多系以吉尼系数或5等分位家庭所得差距倍数作为衡量所得分配指标。我国近年来每户所得差距倍数维持在6倍左右,吉尼系数维持在0.35以下,低于0.4 的国际警戒线

且在5分位、10分位、20分位及100分位下,分别计算我国综合所得总额与税后所得最高与最低分位的差距倍数,以税后所得为基础计算的差距倍数明显较以综合所得总额为基础计算的差距倍数小,显示我国所得税累进税制发挥所得重分配功能,财政部仍将持续努力运用各项财税措施,以改善所得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