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年原始贫富差距 史上第五高

记者蔡怡杼台北报导

主计总处公布最新国民所得统计,101年所得最高及最低20%家庭,贫富差距6.13倍,较100年略减0.04倍,为史上第六高水准,若不计政府移转收支,所得差距倍数为7.70倍,较100年微减0.05倍,为史上第五高,显示政府致力缩短贫富差距还有努力的空间

主计总处公布的贫富差距,是将国内家庭户数按所得高低分为五等分,再计算所得最高20%及最低20%的差距。

根据主计总处统计,101年每户家庭可支配所得平均数为92.4万元,较100年增1.7%,剔除户量因素后,每人可支配所得28.6万元,增加3.6%;此外,每户5等分位所得差距6.13倍,微减0.04倍;每人5等分位所得差距4.14倍,缩减0.15倍。

主计长石素梅表示,在政府持续加强照顾弱势族群,101年各级政府对家庭提供的各项补助下,缩小所得差距1.42倍,较100年微减0.01倍;另外,家庭对政府移转支出,亦缩小所得差距0.16倍。

根据统计,政府去年用于包括低收入生活补助、中低收入户老人生活津贴老农津贴、各项社会保险保费补助…等8大补助措施,共增加超过100亿元的支出。

此外,总计家庭与政府间的移转收支缩减所得差距1.58倍,如不计政府移转收支,所得差距倍数为7.70倍,较100年微减0.05倍,仅次于98年的8.22倍、100年的7.75倍、97年的7.73倍以及99年的7.72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