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适当凝视就是性骚扰? 劳长:应以被害者感受为主

立法院社会福利及卫生环今天邀请劳动部、卫生福利部、教育部等单位就「落实职场性别平等及性平三法上路如何落实雇主责任」及「完善职场育儿环境及托育人员专业职能、工作伦理及职业道德之培训策进作为」进行专题报告。(刘宗龙摄)

民进党去年爆发性骚扰吃案后,立法院因而修正性平三法,近日劳动部修正准则把「不适当之凝视」列为性骚扰样态,立委洪孟楷提醒,应有明确案例让大家有规可循,劳动部部长许铭春说,应以被害者感受为主并综合判断,将会提供更多宣导资料供外界参考。

立法院社会福利及卫生环今天邀请劳动部、卫生福利部、教育部等单位就「落实职场性别平等及性平三法上路如何落实雇主责任」及「完善职场育儿环境及托育人员专业职能、工作伦理及职业道德之培训策进作为」进行专题报告。

洪孟楷说,不适当凝视为性骚扰,有无标准?应有明确案例让大家有规可循,如身体特定部位被盯看不舒服就构成职场性骚扰。许铭春说,应以被害者感受为主,并以被害者并综合判断,将有更多宣导资料,并用浅显的文字,目前也订定指导手册,会再3个月检视不明确的部分,改提供个案或例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