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还公司印鉴存折 「任天堂阿嬷」曾爱玉败诉定谳

曾爱玉人称任天堂阿嬷」。(图/资料画面翻拍)

社会中心台北报导

任天堂溥天公司指控,人称「任天堂阿嬷」的前总经理曾爱玉无权占有公司印鉴、存折等,提告请求归还,最高法院22日驳回曾妇上诉,判她归还,全案确定。

曾爱玉30多年前独家代理日本任天堂商品,除担任日本任天堂在台湾设立的公司任天堂溥天总经理职务,另成立博优公司处理任天堂在台湾的销售业务

任天堂溥天指控,公司董事会在99年11月决议解聘曾爱玉总经理职务,任期到100年2月终止,但曾仍无权占有公司印鉴、存折、定期存款存单,经公司数度催讨仍不愿归还,因而提起民事告诉。

曾爱玉认为,博优公司与日本任天堂合作数十年,原告不得片面解除约定,即使终止总经理职务也应依国际惯例给付离职金等;另博优有不定期限的独家总经销 权,她属有权占有印鉴,拒绝归还。她受访时曾表示,「到现在刚好整整30年,到了这个年纪,被一个公司这么样的欺负我,也不是说欺负啦,没有道义啦,没有道德,没有生意道德。」

一、二审法官都认定,任天堂溥天与曾爱玉是委任关系,判曾于委任契约终止后应归还印鉴3 枚、存折3本、2笔金额共1500万元的定期存款存单;最高法院今天驳回上诉,全案定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