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提当选无效 新北市议员蔡明堂官司胜诉定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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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年新北市议员选举,第3选区的参选人邱婷蔚指控对方蔡明堂贿选,提当选无效诉讼,一审判她败诉,邱女不服提上诉,高院认为,没有证据证明蔡明堂共同谋议贿选,驳回她的上诉,蔡明堂保住议员职务确定。

邱婷蔚提告主张,蔡明堂的竞选团队成员贿选,蔡明堂就该贿选行为有共同参与、或授意、同意或不违背其本意之情事,依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规定,对蔡明堂提起当选无效诉讼。

高院维持一审判决,认定检调侦办后没有证据认明蔡明堂共同谋议贿选的相关事证,根据检方通讯监察也查获蔡涉贿选,邱婷蔚指称蔡明堂或其竞选团队成员共同谋议贿选没有证据,驳回邱女提告、蔡明堂当选有效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