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宗瑞桃园版「芦竹王阳明」定谳!偷拍5女判刑10年与2年8月

▲自称「芦竹王阳明」的李威德,遭判刑定谳须入监。(图/翻摄脸书爆料公社》、记者沈继昌翻摄)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自封「芦竹王阳明」的富少李威德拍摄自己与女友网友性爱影片后PO网,被害女子中年纪最轻的甚至只有15岁,行径不输给犯下性侵偷拍案定谳的李宗瑞。李威德一二审遭重判10年与2年8月,其中2年8月得易科罚金案件上诉第三审,最高法院31日驳回上诉定谳,李男须入狱服刑

检方起诉指出,李男(27岁)于2016年间,就多次偷拍与女友的性交画面,但他不满分手,竟恫吓对方「一定让妳付出代价」而散布性爱影片。另外李男认识1名年仅15岁少女,诱骗回租屋处发生关系,并窃录性爱影片,后来再用同样手法窃录和另名16岁女网友性交过程

此外李男还恐吓被害人:「妳不还我我的东西,我就毁妳容!」「我满想买把枪把妳毙了再自杀!」「我会让妳现在旁边那些人看妳没穿衣服样子!」「死破逼去给狗X...你这种货色去给乞丐X都嫌妳脏!」检警搜索李男家中清查档案时,发现偷拍的影像图档竟高达300GB。检方依照多个罪名,对李男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时,李男坦承犯罪,并与部分被害人和解,一二审均认定他违反《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妨害秘密」、「加重妨害秘密」等15罪,判刑10年;另外再判刑2年8月,这部分可易科罚金。虽然李男与不少被害人达成和解,但二审还是认为,被害女子性交影片数量太多,严重侵害被害女子隐私,戕害身心甚钜,事后李男还以影片恐吓被害女子,使被害女子精神上受有极大畏惧与痛苦,实应严惩,因此维持一审刑度

全案再上诉第三审,最高法院31日驳回上诉定谳,李男必须入狱服刑。除本案外,李男经常脸书开直播言行极具争议,曾在网路直播过程中抽K烟、吸笑气,先前在看守所被收押期间,亲友竟趁会客偷拍,李男在镜头比YA,影片还PO上IG。另外他去年和朋友台东时,因超速遭警方开单,又从后面做出抱着员警臀部、前后抽动的猥亵动作,朋友还在一旁录影;李男事后被台东警方逮捕,台东地院依侮辱公务员罪,判刑3月,得易科罚金9万元定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