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竹王阳明」偷拍性爱片遭判12年 入狱前还没去教召
自称「芦竹王阳明」的男子李威德,因偷拍和女子、少女性交影片遭法院依儿少性剥削、妨害电脑使用罪判12年8月,目前正在执行中。去年10月他收到教召通知,但他没去,遭桃园市后备指挥部送办,但检方认为罪嫌不足不起诉。(本报资料照)
自称「芦竹王阳明」的男子李威德,因偷拍和女子、少女性交影片遭法院依儿少性剥削、妨害电脑使用罪判12年8月,目前正在执行中。去年10月他收到教召通知,但他没去,遭桃园市后备指挥部送办,检方发现他的确误会以为自己不用当兵,给予不起诉处分。
桃园后指部函送称,李男去年10月14日应该接受1天教召,但他却未参加,有意图避免教育召集嫌疑。李则称,他的确有收到,但是他准备要去执行,怎么可能当兵。
不过李要入监执行时并未报到,去年10月30日桃园地检署发布通缉,隔5天后遭芦竹警分局逮捕。检方认为,他以为自己要执行,因此不用当兵,并非不足采信,难认有逃避教召意图,罪嫌不足不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