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娘外遇客运司机12年...被偷拍性爱片 小王还恐吓绿夫:像个男人

▲新竹一名董娘外遇客运司机12年,分手后竟遭恐吓索讨金钱。(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Pixabay)

记者吴佩蓁/新竹报导

新竹一名吴姓传产董娘外遇苗姓客运司机长达12年,某日吴女发现遭苗男偷拍性爱影片,因此要求出分手想回归家庭,没想到苗竟开口向她要钱,还传讯威胁「再不处理就传视频」,甚至还找上她的陈丈夫要钱,陈男不堪其扰,愤而提告向苗求偿50万元,新竹地院审理后,判苗应赔偿35万元,可上诉。

判决指出,吴女和苗男外遇长达12年,两人交往期间平均每月发生1次性行为,某日吴女发现苗男偷拍2人性爱影片,加上苗男有吸毒恶习还会施暴,让她决心分手回归家庭,双方协商后吴女给了苗男5万5千元,双方约定往后不再来往。

没想到,两人分手后苗男仍不断骚扰吴女,向她索讨金钱,去年1月初吴女老公陈男察觉妻子有异,询问后她才坦承与苗男外遇并遭骚扰一事。陈男表示,只要2人不再连络,回归家庭,他便不再追究。

怎料苗男向吴女讨不到钱,竟直接找上她老公,传讯威胁「她都帮你做保了,你却不愿帮她处理债务,还算什么男人」、「像个男人出来处理事情,龟缩有用吗?」、「操你的出来处理」,还传讯恐吓吴「再不处理就传视频」,另陈男夫妻身心饱受痛苦,愤而对苗提告求偿50万元。

苗男辩称,他不知道吴女已婚,是分手后才知道对方有老公,他是想拿回先前2人交往时借给吴女的钱,才会传LINE跟吴女索讨,况且陈男早知2人外遇多年,主张损害赔偿请求权已灭。

新竹地院审理后,吴女出庭证称「他(苗男)一直都知道我是有先生的」,且老公对她极其信任,因此不知道2人外遇多年,审酌苗男与吴女分手后,又传送有贬抑意味的简讯给陈男,使陈男除承受婚姻遭破坏多年之精神痛苦外,更受到苗男骚扰催逼,认定苗男侵害原告配偶权情节重大,判决苗男应赔偿陈35万元,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