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园版李宗瑞遣逃3个月遭逮 判12年8月
26岁李威德今年8月遭判12年8月后畏罪遣逃,5日晚上被警方逮捕落网。(姜霏翻摄)
26岁李威德自称芦竹王阳明,因偷拍与多位女子性爱影片今年8月遭法院重判12年8个月徒刑,尔后畏罪潜逃,迟迟不愿到案接受执行,芦竹分局在布线调查多日后,终于查知行踪,并于5日晚上将他逮获归案。
警方于2017年前往李威德住处,查获电脑内有多达300G的性爱影片,粗估约15女在不知情情况下遭偷拍,甚至15岁的未成年少女也一并遭殃。桃园地院一审时,李威德承认犯行,法官认为李威德利用年轻女生涉世未深而窃录,侵害隐私病残害身心,还恐吓被害人,依儿少性剥削、妨害秘密、网路散布猥亵影像及恐吓等15罪,判他不得易科罚金应执行10年徒刑,以及2年8月得易科罚金之罪,二审高等法院、三审最高法院都维持一审见解,驳回上诉定谳。
桃园地检署于10月30日对李威德发布通缉,芦竹分局侦查队与南竹派出所员警在布线调查多日后查出,李威德可能躲藏在他父亲多间房产的其中之一,于是在5日下午前往屋外埋伏,并于晚间趁李威德开门准备外出时,将他当场逮捕。逮捕过程中,李姓男子并未反抗,在配合员警施以戒具后,随即被带回警局接受调查,最后移送桃园地方检察署归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