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夕夜狠心烧死6家人 翁仁贤暂逃死刑

▲除夕夜烧死6至亲翁仁贤二审死刑判决遭撤销。(图/记者吴铭峰摄)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桃园市男子翁仁贤,2016年除夕夜当晚,趁着全家团圆饭时,纵火烧死父母在内的6名至亲,一二审均重判他死刑。案经上诉,最高法院审理后,认为二审死刑判决中的事实调查尚未详尽、有予以厘清之必要,二审判决违背法令,因此31日撤销死刑判决,发回高院一审

53岁的翁仁贤在家排行老幺,4名哥哥与2名姊姊均事业有成,他则在龙潭老家务农。2016年2月7日大年夜,翁家10口人正在围炉,翁仁贤事先以宝特瓶牛奶罐分装20公升汽油,趁着围炉之际,在三合院泼洒汽油,再返回屋内餐桌处的家人淋浇;翁仁贤随即以报纸引火,全家瞬间烧成火海。翁的年迈父母、姪子、姪媳与外籍看护来不及逃生,葬身火窟,姪女送医也不治,另有5名亲友灼伤。翁随即逃逸,5天后被捕落网,检方依杀害直系血亲亲属等罪,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期间,翁仁贤虽然认罪,但态度极差,对于法官问话极无耐心,不断冷笑顶嘴,并对于害死6名家人,不愿表达任何歉意。一二审法院均将他重判死刑、褫夺公权终身。案经上诉第三审,最高法院31日撤销发回。

最高法院撤销理由中指出,翁仁贤在家中泼洒汽油点火时,当时有多位家人因闻到汽油味道,外出查看汽油来源;而火起后,亦有多位家人持灭火器灭火而遭烧伤。最高法院认为,渠等受伤是否即与上诉人放火杀人之行为直接造成?尚待厘清。另外这些出外查看的家人,在翁仁贤点火时已经身在门外,则翁仁贤对这些家人是否具有杀人故意而成立杀人未遂罪?亦有必要厘清。另外高院二审审理时,委托中央警察大学犯罪防治系教授沈胜昂对翁仁贤精神鉴定,并当庭接受检辩双方交互诘问;但最高院认为,沈教授在本案中应属鉴定证人,而非单纯为鉴定人身分,除朗读鉴定人结文后具结,也应该要践行证人具结程序,否则即有程序上瑕疵违法,因此最高法院撤销死刑判决,发回高院更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