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疑妻子偷客兄 狠夫泼油焚妻判9年
陈男怀疑妻子另结新欢,愤而泼油焚妻,3日被高等法院依家暴杀人未遂、强盗等罪判9年有期徒刑。(本报资料照)
陈男被逮捕送案。(本报资料照)
基隆市54岁陈男,因为与老婆感情不佳而分居,今年1月在路上看到妻子与另1名男子走在一起,于是心中的小宇宙顿时爆发,随即埋伏在妻子住处,朝她泼汽油点火,导致陈妻的头部顿时被烧成「火球」,陈男还借机抢走妻子身上的6万5000元,经基隆地院判决并上诉后,高等法院3日判陈男9年徒刑。
判决书指出,陈男与妻子结缡10多年,育有1子,一同在市场经营小吃摊,但后来因为经常吵架而分居;而在今年1月6日,陈男行经市区时,撞见妻子与1名男子走在一起,当场气炸,立刻要求和妻子离婚。
陈妻于3天后,正准备出门前往户政事务所和陈男办理离婚时,殊不知陈男已埋伏在她家楼下,当着面泼了她一身汽油,并用打火机点燃,导致她的头、脸及身体,瞬间全都烧起来,陈男当下根本不管妻子死活,只顾「趁火打劫」,将妻子包包内的6万5000元偷走落跑,邻居见状后吓得报警。
事发当时,邻居用灭火器帮助陈妻灭火,救护车也火速到场抢救,不过仍造成陈妻呼吸道和肺部烧伤等器官衰竭,头颈部、双上肢2度以上灼伤,全身面积灼伤程度达30℅,陈男也被移送法办。
「我错了!请原谅我!」陈男出庭时坦承犯行,并不断声称自己已知错,从今以后会改过自新,希望获得妻子及法官原谅,请求减刑轻判。不过基隆地院法官认为,陈男不顾往日夫妻之情,下手凶残,事后还抢钱落跑,将他依家暴杀人未遂、强盗等罪判9年有期徒刑,经上诉高等法院后,仍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