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酒测躲刑责 跨部会订出取缔标准流程 杜绝歪风

记者孙曜樟/台北报导

全球最严酒驾罚则自5月13日以来,宁花9万罚缓以躲避酒驾刑责案件有愈演愈烈趋势,为遏止此一歪风交通部法务部内政部警政署在召开跨部会议后,订出标准执法流程,警政署并通令全国警察机关确实执行,以遏阻部分驾驶人的侥幸心态

▼为遏止拒酒测歪风,警政署订出取缔标准程,要求员警切实执行。(图/记者孙曜樟摄)

警政署表示,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规定,驾驶人拒绝酒测,经执勤员警指导、劝导及警告程序,并告知拒测之法律效果 (新台币9万元罚锾,吊销驾照且3年不得考领、当场移置保管车辆)后,如仍拒绝配合,将依法举发拒测违规

此外,员警如观察驾驶人有客观情状足认不能安全驾驶(如车行不稳、蛇行、语无伦次、口齿不清或其他异常行为等),仍得依刑事诉讼法第88条及第205条之2规定,将其逮捕并强制进行酒测。

如果行为人仍拒绝吐气时,员警可依刑事诉讼法第205条之1第1项规定,报请检察官声请鉴定许可书,经核可后,将驾驶人送往医疗检验机构采取血液鉴定,再依刑法第185条之3公共危险罪嫌移送检察官侦办。

自即日起开始实施的取缔酒驾拒测处理程序为:一、完成酒驾拒测认定程序,并予举发。二、判断不能安全驾驶(可能达0.25mg/L以上),以准现行犯逮捕。(刑诉88)三、命令其作吐气检测。(刑诉205之2)四、检附相关资料(时间地点情况及违规人个资)向检察官声请(抽血)鉴定许可书。(刑诉205之1、204之1)五、强制抽血前会再劝其配合吐气检测,不配合者予强制抽血。六、随案移送检察官侦查。

警政署强调,驾驶人拒绝酒测,除依拒测违规处以重罚外,仍可能被强制抽血并移送法办,因此,呼吁驾驶人,千万不要有「拒测即可逃避刑责」的误解,只要喝了酒就不开车,这样才能确保自己及他人的交通安全。